内蒙古福彩发行中心简介——

  1、步履艰难的初探时期

  1987年,国务院正式批准民政部门发行福利彩票,我区从1988年7月份开始,在部分盟(市)、旗(县)开展了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行试点工作,为全面开展有奖募捐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开端。1989年4月14日内蒙古社会有奖募捐委员会正式成立,标志着我区福利彩票事业踏上了探索、发展的漫漫征程。当福利彩票在改革开放中刚刚出现时,由于认识不足,没有经验,我们在彩票销售形式上,曾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个幼稚期。街头上,由一条横幅和三五个工作人员组成的有奖募捐销售点随处可见,人们以奉献、捐助行为为目的,随着买几张彩票"献一片爱心";或浅尝辄次地"尝试运气",以中得一点低奖为乐趣。当时设奖最高奖只有一、两千元,人们只注重募捐观念,并没有把彩票本身具有的娱乐性、趣味性、博彩性、刺激性等特性发挥出来。这种重观念、轻市场的彩票销售方式,严重阻碍了彩票的发行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进程。从1989年-1993年全区彩票销量仅为5358万,募委办工作人员每月只能领取100元的生活费,仅占应领工资额的40%,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难。但困难并没有吓倒勤奋耕耘的彩票人,他们面对十分萧条的彩票市场,知难而进,锲而不舍,以坚韧的毅力苦苦探索着。

  2、即开票大奖组销售崛起

  经过4年之久的艰苦探索,彩票工作者深深感到彩票发行既是一种政府行为,也是一种特殊商品,必须以市场为导向,加大宣传力度,更新销售手段,必须紧紧围绕福利彩票的发行宗旨,争取政府、财政、银行、宣传、公安、环保、交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,充分挖掘市场潜力。终于,福利彩票获得得了群众的认可,他们对彩票的热情迸发了。福利彩票销售现场俨然成了集会、捐助、博彩、娱乐于一体,在极短时间由产生了轰动效应,一种称为"大奖组、大奖额、大宣传、大场面、突击销售"(简称为四大一突)的大奖组销售法诞生了。1994年4月,我区呼和浩特市率先组织了规模宏大的大奖组销售,首次开展大奖组销售量达140余万。此后几年中大奖组一次性销售最高曾达1000多万。1994年全区销售量达到4365万,相当于前三年的总和。
  随着大奖组销售法在我区的普遍推广,彩票销量逐年迅猛攀升,1996年猛增到26100万,创造了内蒙古历史上年销量最高水平,被中募委誉为内蒙古"黑色的骏马"。从1989年-2001年,全区共销售彩票达8.4亿元。

  3、开拓进取,不断创新销售手段

  创新是任何事物发展壮大的前提,离开了创新任何事物最终要走向衰败。
  大奖组销售方式,是中国福利彩票的一大创举,曾经在我区"一统天下"业绩骄人。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市场的变化,这种销售方式逐渐受到很大制约(场地、交通、环保、治安等因素),组织难度加大;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,大奖组销售的成本加大;加之2000年4月份取消了实物设奖,大奖组销售现场失去了昔日热烈隆重的轰动效应;彩民的普遍心理是逐步排除单一,趋向多样化,单一品种单一玩法会使人厌倦。因此大奖组销售方式不可能继续独占鳌头。
  2000年10月17日,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报国家财政部批准,开始筹建电脑彩票销售系统。在自治区民政厅的直接领导下,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体员工在一无资金、二无设备、三无技术的情况下白手起家,努力开拓进取,积极引进资金,克服了筹建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难,夜以继日,整整奋战了6个月,于2001年4月8日,"内蒙古风采"电脑福利彩票系统全面开通。
  运用电脑系统销售福利彩票,是当今彩票发展的方向,标志着我区发行福利彩票的销售手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,是我区福利彩票的第二次创业。计算机的高速运转能力,使彩票购买、统计、结算这种庞大而复杂的过程变得简便易行,加快了销售速度,缩短了开奖周期,通过网点销售,方便了群众购票,扩大了销售覆盖面,提高了购买者的公平信任感,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区的销售量。

内蒙古福彩中心彩票兑奖——

 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2000元及以下的中奖者到省内任何一个福利彩票投注站都可兑奖。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2000以上,20万元以下的中奖者到省内任何一个市级福彩中心兑奖。单张彩票中奖金额超过20万元的中奖者到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。
 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2000元以上的中奖者来领奖时须带上有效中奖彩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。注奖金超过1万元者,按国家规定,须缴纳20%个人偶然所得税,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。

内蒙古福彩公益活动图片——